《实验实训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 本站    时间: 2021/9/3 9:09:46    浏览次数:

为贯彻国务院有关防火重点单位消防工作十项标准,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院各实验实训室管理员为消防安全责任第一人,实验实训室的消防工作列入考核内容之一。

二、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或指导老师应对进入实验实训室的人员(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了解实验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必要的安全常识,使他们能够了解和掌握实验实训室内水、电的阀门和灭火设备的位置以及安全出口等。实验过程中有关人员和实验指导老师不得随便离开实验实训室。

三、各种消防设备由实验实训室管理员专人保管,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如发现短缺、失效应书面报告保卫部门予以补充或更换,实验教师和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必须熟练使用实验实训室配备的消防器材,懂得相应器材的操作方法。

四、节假日期间使用实验实训室,应有教务处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批准手续和防范措施。

五、各实验大楼保持通道畅通,禁止堆放杂物。

六、实验实训室内严禁吸烟,火种要当场熄灭;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室内有无火种,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