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实训室是学校实验教学、科研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在完成学校教学计划的基础上向本校师生开放,要求所有进入实验实训室上机的人员务必遵守学校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关实验实训室的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实验实训室的正常秩序。
二、实验实训室必须成为提高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和文化素质的阵地,严禁任何人利用计算机观看、传播、拷贝、制作淫秽、反动、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网页、光盘及U盘等。如有违反此规定,一经发现,送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三、进实验实训室上机者除遵守第1、第2条规定外,还应遵守:
(1)上机者不得私自接电源、拉线路,严禁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实验实训室内严禁使用明火。
(2)上机者不准使用有计算机病毒的U盘、软件,禁止利用实验实训室计算机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
(3)上机者必须严格执行上网有关规定,遵守各级公安部门、我校有关部门发布的管理规定。
(4)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劝阻、记名备案、勒令退场、通报等措施处置。
(5)上机者必须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破坏性操作,不准乱设口令和修改机内配置参数,不准删除系统文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6)上机者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高科技信息、档案文件等机密资料,不得泄露密码口令。凡需查用科技信息和档案资料者,必须经有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履行登记手续。
(7)上机者必须爱护实验实训室设备,不得破坏、拆卸、搬移实验实训室设备。
(8)上机者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室的规章制度,不得在实验实训室内喧哗、打闹和吸烟,不准在实验实训室内吃东西和乱吐乱丢杂物,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按章处理。
四、实验开放期间,每间实验实训室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实验管理人员职责为:
(1)查看进实验实训室上机者的学生证、工作证,严禁其他非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实训室。在未接到学校有关部门通知前,有权拒绝参观、采访者进入实验实训室,以维持学校教学科研正常秩序。
(2)进行巡查,督促上机者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室有关规章制度。发现违反规章制度者,及时进行处理。
(3)为避免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对长时间上网的学生,管理人员有责任进行询问、检查、劝阻、制止。对多次劝阻无效的学生,管理人员可将其名单送交有关单位或上级管理部门处理。
(4)登记并处理计算机临时出现的故障,参与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维护工作。
(5)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上述职责。对未履行职责的管理人员,学校将视情节轻重,采取扣减或扣除酬金、岗位津贴、工资直至解聘等办法处理。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