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室工作管理办法》
来源: 本站    时间: 2021/9/3 9:19:09    浏览次数:

一、实验实训室是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实训室工作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我校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及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为加强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验实训室工作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生产实验和技术开发工作。

三、实验实训室的建设,要根据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需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做到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不断提高投资效益。

四、根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规定,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编写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完善实验教学大纲,安排实验指导人员,配备相应实验仪器设备,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五、不断改革实验教学方法,更新实验教学内容,开设一些选修实验、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创新性实验等,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注重学生科学实验能力的培养。

六、实验教学应使学生掌握科学的实验方法和技能,培养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实验实训室根据需要,为基础科学、应用科学研究及产品开发工作创造条件。

八、实验实训室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应积极开展校内外协作和实验技术与信息资料交流活动。

九、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十、实验实训室工作在主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以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两级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十一、各实验实训室设实验实训室管理员管理实验实训室工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负责监督和指导。

十二、实验实训室的建立、撤消、合并、改建等要根据教学和科研任务、人员、房屋等条件,由各系提出申请,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人事处、教务处提出意见,上报院长办公会审定、批准。

十三、根据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的需要,实验实训室应建立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实验实训室队伍,包括从事实验实训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从事教学、科研实验辅助工作的技术工人及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完成好各项实验教学工作。

十四、实验技术人员是教学、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实验教学、科研一线岗位,应创造各种条件、采取有效措施、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十五、实验实训室实行主任负责制,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实验实训室的教学、科研、建设和科学管理,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十六、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必须逐人明确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要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十七、实验实训室应配有兼职设备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设备的帐、物、卡及各项管理工作。

十八、实验实训室建设要根据学校的规模和专业设置,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实验项目要求,根据学科发展方向和科研需要统筹考虑,对人力、物力、财力和用房等进行全面规划,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

十九、实验实训室制定购置设备计划要有依据,要精打细算,讲究投资效益,对所提的仪器设备认真选型,要有超前意识,注意成组配套,对大型仪器设备还应充分考虑仪器设备的资源共享,做到专管共用,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二十、加强实验实训室的科学管理,在实验实训室建设中,更要重视实验实训室内的精神文明建设,要建立健全各类实验实训室岗位责任制,不断充实并完善实验实训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十一、加强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统一管理和使用,特别是对大型精密仪器,要设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健全各项技术档案。对长期不使用或已损坏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要及时进行调拨或报废处理。

二十二、实验实训室要健全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人,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采取有力措施,防盗、防火、防事故。应把保证实验实训室的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使学院财产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