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来源: 本站    时间: 2024/2/22 16:36:31    浏览次数:

一、 为规范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完善维修管理工作机制,提高仪器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 维修原则

1.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内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2. 精密、贵重、大型设备以预防为主,设备管理人员对设备作随机监测,定期停机检查与维护。

3. 一般设备应对易损部件进行定期检修,使用前排除故障。

4. 维修工作应本着保质、节约原则,立足自修,采取校内维修与校外维修相结合的途径。

三、 维修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我校设备仪器管理规章制度,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运行。

2. 发现仪器设备损坏时,实验实训人员应及时向实验实训室报告,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并配合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进行仪器设备维修,做到能修者及时修复;无法自修的仪器设备,可推荐维修单位,并上报实验实训室主任。

3. 无修复价值的,应由实验实训室主任组织作报废处理的仪器设备技术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应经过学院分管领导的批准。

四、 仪器设备正常损坏的维修程序

1. 保修期内的仪器设备维修,由实验实训室负责人联系供货厂商进行保修,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维修后的验收。

2. 保修期外的仪器设备维修,首先立足于自修;无法实现自修的,由实验实训室统一负责组织校外维修,维修过程中设备使用者应予以配合,维修后由实验实训室验收;维修费用依照实验实训室丢失及损坏赔偿办法执行,原则上由设备损坏者自行承担。

3. 维修与设备管理人员应对维修的所有仪器设备做好记录工作,精密大型仪器设备单独做好维修记录并存档。

五、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