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校园计算机网络的正常安全运行,提高网络的使用效益,切实加强校园网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学院校园网络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光盘、U盘软件要严格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来光盘、U盘软件在部内局域网计算机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事先必须进行防(杀)毒处理,证实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第二条 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严禁将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严禁将机内文件设定为网络共享文件。
第三条 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并要定期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
第四条 在校园网络上严禁下列行为: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 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盗用他人IP 地址。未经学院许可开设二级网站。
4.采用各种手段切断学校、部门或他人网络连接。
5.私自连接集线器、交换机及双头网络线等网络设备的。
6.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7.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8.不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擅自开设二级代理接纳网络用户。
9.上网信息审查不严, 造成严重后果。
10.通过扫描、侦听、破解口令、安置木马、远程接管、利用系 统缺陷等手段获取他人信息的,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11.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发现有上述行为者,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可对其提出警告乃至停止其网络使用。情节严重者,由学院有关部门依照校纪、校规及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条 如考核酝酿及其他重大事项保密期间,将有关涉密材料保存到非上网计算机上。
第六条 禁止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联接国际互联网。未经批准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安装物理隔离卡,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撤掉网络。
第七条 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传递和报送,严禁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上的材料通过电子信箱传递和报送。
第八条 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第九条 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提高上网人员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第十条 本制度由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