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室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采购管理办法》
来源: 本站    时间: 2024/3/5 11:01:11    浏览次数:

实验室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采购管理办法

一、 为提高学院实验经费的利用率,确保教学实验的顺利开出,特制定本办法。

二、 教学用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实验指导教师应在每学期开学初根据实际需要,向实验室提交本学期申购计划和相应的材料清单,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审批后,由学院分管领导审定。超过1万元的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采购须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三、 审批后的教学用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购置计划,是教学用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采购的依据。实验室负责人收集、汇总采购计划,学院将指派两人进行统一采购,并至少向三家供货商进行询价。超过5万元的采购计划须由学校资产管理处执行。

四、 教学计划外需购置的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原则上不经由实验室统一采购,有特殊情况的应由使用者提出申请,说明情况,经实验室主任审核、经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五、 统一招标采购的教学用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同经销商签订经济合同。 

六、 实验室经办人员购回教学用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应及时送交保管员进行分类、验收入库、签字确认,如发现质量、数量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确认无误后,由经办人按程序进行报账、核销。 

七、 各实验室的实验材料只能用于教学,不能挪做它用。实验技术人员应认真负责,加强对实验材料的管理,确保教学用实验材料不流失。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须经过签字确认后方可领用。 

八、 在实验材料的采购与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节约,避免浪费。 

实验中心要随时了解掌握各实验室的实验材料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